主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协办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口市规划局 海口市会展局
治理的核心不在于强化管制,也不是泛化管制,治理是有关整个社会的管理,是社会组成者共同参与的管理,政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治理强调的是成员之间不断的相互协调,协同行动。
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关键,是重新界定政府、市场、市民社会的边界,建构三者之间的协同机制。而城乡规划是国家治理框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分析明确政府、市场、市民社会为什么需要城乡规划,也要研究这三方如何使用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改革的重点和难题有三个方面:
一是城乡规划边界的重新界定。要明确引导什么?控制什么?引导和控制的内容是社会赋权的结果,应当满足社会共同体共同接受的目标,也要符合社会共同体共同接受的行动纲领。
二是城乡规划体系架构的逻辑性。要处理好城乡规划体系内外部要素间的关系,规划作为城乡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理清与其他治理行为之间的关系,在内容、工作方法、工作程序等方面都要与其他治理行为相协调,要仔细研究城乡规划的作用方式及规划部门、规划师的作用。
三是城乡规划的程序性。要认识到程序的极端重要性,程序合理重于实质合理,程序先定,结果由程序中的主体互动而产生,因而程序的审查优先于实质审查。规划技术是辅助手段,不是规划实质的决定因素,因为谁都无权事前确定结果。规划师也并不是社会作用过程中除政府、市场和市民社会之外的单独一方力量,而是为这三方服务的。因此,规划师的工作方式、工作的作用也会有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