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协办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口市规划局 海口市会展局
9月14日,在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论坛上,来自江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易桂秀教授以《区域协同下的省域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探索--以江西省为例》为题,从江西省风景名胜区发展现状出发,分析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阐述区域协同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江西省要逐步构建以风景名胜区为核心,风景区域为基本单元,以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以水系和旅游交通为纽带的全省风景名胜区体系框架,形成“一廊两环七区多点”的空间布局。区域协同发展的措施保障如下:
第一,提升对风景名胜区事业的认识,防止风景资源的过度开发。
风景名胜区发展必须遵循其自然法则和科学规律,防止滥用“市场化”口号误导风景名胜区建设,导致产生人工化、商业化、城市化和经济产业化等错误倾向。
第二,依法勘察标示界碑(桩),明确执法管理范围。
风景名胜区设立后,应立即勘察标示风景名胜区及核心景区界碑(桩),明确风景名胜区执法管理范围。对区内土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规划建设、旅游服务、市政设施、农村发展,实行全方位统一领导管理。
第三,积极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
要加强风景区域整体资源、生态环境长期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的监测和监管。
第四,区域协同发展的政策推动。
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必须依靠政策的指导与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协同省域各风景区域之间建立相关制度方面的作用,建立统一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和政策机制。
第五,建立风景名胜区预备名录。
形成世界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省级风景名胜区--预备风景名胜区,完善风景名胜区等级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