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协办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口市规划局 海口市会展局
热点话题
1、社会环境影响规划价值取向的变迁
2、规划-设计-建设全过程控制的技术方法
3、运用“动态规划”理念推进空间规划改革
天蓝水绿,海风习习。近日,美丽的椰城海南省海口市迎来了的6000余名代表参加的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的这场“大交流、大讨论”中,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中规院”)作为主要承办单位,在其60年院庆之际,选取大量多年来持续关注并深入参与规划设计的城市或地区的规划案例,通过梳理不同时期规划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反思规划在城乡演进过程中的作用,以期探索未来城乡规划改革的路径。
城乡建设是规划的镜子
规划的作用是什么?规划应如何根据新形势有所变革?面对这个宏大的问题,在大会主办的“规划作用与规划改革”专题论坛上,相关专家结合实践回答了这个问题。
张兵
中规院总规划师张兵在其《规划的一面镜子:实践回顾的价值》发言中认为,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往往失于综合、系统的“回顾”。在巨大的生产推力下,不断向前看,往往容易忘记回顾的价值。回顾,就是把城乡建设状态作为一面镜子,来审视规划实践的得失,来检验编制阶段的规划质量以及管理实施的良莠。他以广州14年来城市的变化这面镜子,来观察规划的作用和对于规划改革的理解。他说,在制定战略规划时,往往习惯于用地理区位的优越性来证明结论的正确性,事实上,地理区位并不意味着全部,周围城市的行动会改变一些环境条件。规划可以有自己独立的思考和观点,但是从整体的价值取向来说,规划受到社会环境的显著影响。
中规院上海分院副院长孙娟以武汉2049年规划为例提出,远景规划的战略意义就在于用长远的价值观指导现在的行动。遥望武汉2049,就是要让当代武汉人在明确要做什么的时候也明确不能做什么:明确城市目标,避免走弯路,犯方向性错误;清楚“不做什么”,避免急功近利,造成对城市的致命伤害。中规院西部分院总规划师陈怡星基于重庆市《两江新区总体规划》提出了关于新区规划的观点。她指出,现在国家要求规范新城新区建设,在此背景下,城市规划编制方式应有相应的调整--增量和存量一样,是城市发展不可回避的常态;不是建与不建的问题,而是如何良性建设的问题。她认为,应优化规划编制内容,完善规划编制体系,设计分层审批制。
规划是动态的也是有质感的
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动态的。中规院副总规划师、深圳分院副院长朱荣远通过后经济特区时期的深圳城市规划思考,提出城市规划的又一制度--“观察伴随”。他指出,城市规划应该观察城市空间细节、社会细节和制度细节的演变。“观察规划”是个伴随和服务的过程,规划师不可能替代市场把城市的具体运行想象出来,而观察规划恰好提供了一个分析研究社会的途径。中规院上海分院院长郑德高以上海虹桥为例分析认为,当大事件出现时,应采用动态规划理念,形成一个从不确定性到渐进确定的过程,这个渐进的过程不是简单的公众参与,而是一个个利益相关体共同决策的过程。中规院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所副所长杜宝东也基于中关村、北京、京津冀三个规划提出,在过程化的服务要求方面,规划的成果属性越来越弱,这是对传统“静态”的、“成果”导向的规划管理体系的挑战。
朱子瑜
关于规划的“落地”,中规院副总规划师朱子瑜从实践角度提出要用设计作规划。他认为,从历史上看,城市设计与城市规划本同源,均受到建筑学的影响。目前城市规划学科分工变细,成为一个包含多学科的系统。因此要用“设计”做“规划”,运用设计方法,完善规划方案;结合设计内容,完善法定规划;搭建设计平台,完善规划管控。中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所所长邓东提出要创造有质感的城市。他的体会是设计控制的根本目的是对城市公共空间和人居环境的品质控制,使城市真正具有质感(品质+场所感)。中规院城市交通专业研究院院长殷广涛则通过对济南规划实践的探索体会到:在一个城市跟踪服务多年之后,最明显的是责任感的变化,从最初的理想的塑造者转向科学对策的寻找者,从规划方案自身的技术可行性转向跨越一些边界的行动。
将生态文明理念植入城镇化中
目前,我国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如何立足实际,探索生态文明理念下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模式、路径,成为当前规划的重要内容。
作为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课题组中方组长,中规院院长李晓江在“对话城镇化”的专题论坛上提出了生态文明视角的三大关系:人与城镇--人的全面发展应放在首位,城市应更加宜居、更具人情味;城镇与农村--安全、低碳、绿色的经济发展模式和精细化城乡社会治理;城乡与自然--城乡发展不应剥夺生物生存空间,人类对自然应有限索取。同时,他还总结了9条基于生态文明理念的城镇化路径,如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平台的多规协同,多维度促进城镇化向好的方向转变;应当尊重十分有限的资源,管理好资源与能源流;应当尊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减少对生态与环境的冲击等。
张全
通过对30年城市规划与生态理念发展的思考,中规院城镇水务与工程专业研究院院长张全认为生态理念促进规划进步。他说,生态理念是城市规划师的基本素质,生态理念应渗透到城市规划的各个环节。规划师应将生态理念转变为规划实践,将生态技术应用于空间布局,以人性化设计建设生态空间,把生态设计作为规划基本方法。中规院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研究所高级规划师徐辉通过在江西、山东等地的实践提出,生态文明理念下的城镇化有三个重要议题: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资源的循环利用与生态经济;健康可持续的城镇发展经营。
专家们从不同领域不同角度阐述自己的观点、体会,正是这种“争鸣”,推动着规划理念的发展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