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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是我国东部沿海的人口大省,经济规模位居国内前列,也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农村人口仍然占据较大比例。山东既有经济较为发达的胶东半岛地区,也有发展相对滞后的鲁西南地区,作为内部差异性较大的人口和经济大省,对山东省人口城镇化发展的研究,对国内其他地区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张东升在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专题会议 “区域规划与城市经济”上作了题为《基于六普数据的山东省农村人口发展研究》的报告。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口径,山东全省2010年常住人口达到9579.3万人,其中农村常住人口4817.2万人,作者指出,在这项统计中,由于城市建成区包含的大量城中村、小城镇驻地公共服务设施连接地区含有大量农村人口,因此存在城镇人口规模被高估、农村人口规模被低估的问题,此类统计的偏误在其他地区也较为普遍,值得引起重视。作者进一步指出,由于农用地、农村宅基地是与农业户人口完全挂钩的,即乡村建设用地和耕地是由农村户籍的7272.8万人拥有,而不仅仅是统计意义上的4817.2万人,由于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耕地和宅基地等利益关系到这部分人的社会保障及养老问题,间接影响到他们向城镇转移的意愿和动力,因此研究乡村问题必须把这部分考虑进来。
该项研究还发现,山东农村已经呈现显著的老龄化趋势,东部和中西部农村的65岁以上人口比例分别达到13.5%和10.6%,东部地区更高的老龄人口比例一定程度上与城镇产业经济相对发达、吸引了更多农村人口的就近转移有关。基于年龄结构及人口出生-死亡的平移估算,该研究预计到2030年,山东省乡村常住人口将减少到3870万人,为现状的80%左右,65岁以上老人将占35%,乡村人口抚养比为72%,老年人口抚养比为60%,从区域差异看,东部地区的人口衰减和劳动力减少现象将更为突出,同时在省际人口迁移平衡的前提下,基于当前乡村的人口结构,未来城镇的人口增长空间已经极为有限。作者提出,在老龄人口比重大幅提高、抚养比显著提升的前景下,必须要出台有力的措施推动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尽量缓解劳动力减少造成的负面影响。作者进一步对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模式进行了探讨:在农村发展模式方面,作者分析了德国胡滕伯格-莱斯克什村的更新经验、日本1950年代撤村并市的问题与教训、韩国的村庄布局特征等,通过国际经验的借鉴,提出要探索合理的农村人口发展引导机制和产业可持续提升模式,通过合理的设施引导,避免在快速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人口过疏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