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杭州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修编)

2018-09-12 17:58   来源:中国城市规划网  

项目编制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研究院

完成人:潘蓉、郭崇文、倪彬、谢晖、朱良、孙浩虎、郭江华、江凯达

项目地点:杭州市区范围

项目实施周期:至2035年

内容概要

1、编制背景

为提升民生福祉,适应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新变化,落实“健康中国”战略要求,支撑杭州世界名城建设,解决实施评估反映的医疗卫生设施供给不足、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基层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开展本次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修编。

2、规划总则

(1)规划范围:杭州市区,总面积约8003平方千米。其中,上城、下城、拱墅、西湖、江干(含下沙)、滨江区统称为内六区;萧山(含大江东)、余杭、富阳、临安四区统称为外四区。

(2)规划期限:规划基年为2016年;近期规划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

(3)规划对象:市区范围内的各级医疗服务设施和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急救设施、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等。部队、企业等其他单位举办的医疗机构不纳入其中。

3、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建立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市民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层次分明、达到国际标准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体系。

(2)床位目标:至2020年,市区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8.37张,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7.72张;至2035年,市区医疗机构千人床位数达到9.59张,医院千人床位数达到8.36张。

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比例达到48∶ 17∶ 25∶ 10。

(3)用地目标:市区人均医疗卫生用地达到0.8平方米,内六区达到0.6平方米,外四区达到0.9平方米。

(4)布局目标: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形成与城市发展空间格局相适应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

4、总体规模

(1)床位规模:至2020年,规划市区医疗机构床位数总量达到7.4万张,其中医院床位数6.9万张;至2035年,规划市区医疗机构床位数总量达到11.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数达到10.0万张。

(2)设施规模:至2020年,规划市区医院总数达到93所,其中新增1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达到159处,其中新增13处。至2035年,规划市区医院总数达到14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数达到251处。

(3)用地规模:至2020年,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总规模达到600万平方米;至2035年,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总规模达到960万平方米,其中医院用地面积880万平方米。

5、医院布局规划

(1)依据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对医院进行统筹。综合医院、中医院依据服务人口规模和分布均衡布局。综合医院20-30万人地区宜配置1所,中医院20-50万人地区宜配置1所。专科医院市区统筹,重点保障肿瘤、老年病、心脑血管、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领域。内六区以存量调整为主,在新建城区适当补充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在外四区的人口导入区和重大产业集聚发展区域新建大型三甲综合医院。

医院规划图

(2)建立刚弹结合的管控体系。医院用地按区进行面积总量控制,并以“项目+地块预留”的方式进行管控,在保证用地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依照规定程序,可适度调整医院选址、类型和规模。

6、基层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

(1)提高配置标准。每个街道或乡镇应至少配置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大于10万人的街道或乡镇应增设。规模依据《浙江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浙卫发[2017]104号)配建,每千服务人口床位数不低于0.98张。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按服务人口3000-5000配置1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图

(2)提高设施网络覆盖率。内六区构建基层医疗卫生设施“15分钟服务圈”;外四区构建“20分钟服务圈”。至2035年,规划“服务圈”在城镇地区覆盖率达到100%,乡村地区覆盖率达到80%。

7、公共卫生机构布局规划

全面提高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区基于现状情况,依据相关标准,分区分级优化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公共卫生机构规划图

8、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导引

(1)引导民营医院布局。规划医疗卫生设施地块可供非营利民营医疗机构选址。重点引导民营医院在公立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城市新区、城乡结合地区布局。

(2)推进医疗国际化。结合国际社区、国际大学、交通枢纽等要素引进1-2家国际医院,同时积极开展省市级医院的国际化试点。

(3)加强医养护一体化。推广“老年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养老机构”的合作模式,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

项目实施成效

规划主要内容已落实在各分区规划和区级医疗卫生专项规划中。新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采用本规划的布局和标准。

实施成效

版权所有:中国城市规划学会 京ICP备05073892号-1
网站管理: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作电话:86-10-8281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