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协办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口市人民政府承办机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海口市规划局 海口市会展局
编者按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圆满落幕,围绕着年会的后续工作闪亮登场。各分会场主持人,对会场的学术交流内容进行了归纳、剖析、提炼,总结出各自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我们希望规划年会的这一部分精华内容,能引发大家对这些问题的关注,能激发大家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思辨,继而交流、辩论、形成共识并付诸实践。
引言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的“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向何处去”自由论坛发言热烈,思路活跃。论坛主持人和发言嘉宾认为规划管理体制实际是一个体系,涉及体制、机制、法制等多个维度;就规划管理工作的内容而言,则包括了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规划实施组织、规划批后管理、规划实施评估等多个环节。就规划编制和审批问题,发言嘉宾较为集中地提出了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改革问题。基于讨论发言及相关研究,归纳本文。
一、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存在的问题
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作为我国法定规划编制体系中的重要层面,在全国的城市发展和建设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城市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传统的“总规”编制和审批制度越来越不适应城市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看似全面客观、科学合理的“法定”规划,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不能实现其初衷;理论而言的重要性与现实中的窘境已成为了一大悖论。其编制、审批存在的问题列举如下:
(一)不少城市的“总规”在完成编制及技术评审后多年未能获得批复
苏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相秉军在发言中谈到:苏州的总规在6年前就报送了,至今没有批复;由于目前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时间实在太长,在现实中只能变通为“省政府同意过的总规就被视为有效”。在“总规”未批复的情况下,城市的空间拓展和开发建设实际一直在进行。
(二)已经获批的“总规”往往实施数年就要被“修编”
贵州省住建厅厅长张鹏谈到:总规编制时间长、审批难,但这么难的规划出来以后又很“短命”;一个规划做了几年获批后,新的领导来了以后要重新做;或是规划还没批下来很多条件又变了。
(三)“总规”由上一级(或上二级)政府审批,但“总规”中的大部分内容其实属于地方政府的事权
对此行政悖论,山西省住建厅副厅长李锦生感到很困惑,“总体规划是上一级政府或者是再上一级政府批准的,规划的批准似乎意味着这个规划里面的所有内容都得到了批准,而非仅是核心内容得到了批准。”如果按此理解,那么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许多改变,例如一个污水处理厂的位置较原规划挪动了一公里,从法律上来讲都应当由原审批机关审批,但这是不现实的。
(四)现有“总规”编制的内容太多,表达用语过于技术化
贵州省住建厅厅长张鹏认为,现行的规划编制追求内容“全而又全”,既不利于高效审批,也不利于公众参与,文本太厚其实没有用,很多问题不是编一个规划就能解决的。
上述情况表明,既有的“总规”编制和审批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与发展实际脱节的。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很坦率地说,“对现有的总体规划我们也没有特别当真,说真的部里头也是睁一眼闭一眼”。同济大学教授赵民也认为,按目前的做法,“总规”的所谓“法定性”或“权威性”确实难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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